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改會議》落實偵查不公開 委員提4爭點、3建議

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進行第3次會議,女童「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右二)、分組召集人羅秉成(左二)、副召集人林照真(左一)等人出席。(記者廖振輝攝)

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進行第3次會議,女童「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右二)、分組召集人羅秉成(左二)、副召集人林照真(左一)等人出席。(記者廖振輝攝)

2017/03/28 10:2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今天上午9點召開第3次會議,委員「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政大法學院教授張文貞,以及檢察官姚崇略等人,將針對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司法院會同行政院發布、修正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列出4項問題爭點及3項改革建議,提請討論。

王婉諭等委員提案表示,偵查不公開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國家刑罰權的正確及有效行使,另方面也是為了保護犯罪嫌疑人及被告的基本人權;不過,此原則在我國刑事司法實務上,一直未能有效落實,顯有相關執法人員將偵查中案件細節,違法對外揭露的問題。

有鑑於此,王婉諭等委員提案列出4項問題爭點;其一,相關法律發布實施後,何以偵查不公開原則仍未能有效落實?何以相關執法人員仍任意將偵查中的案件細節對外揭露?其二,相關權責機關對於違法洩露偵查中案件細節的執法人員,是否真有嚴格予以究責?

其三,當發生受社會矚目的重大治安或刑事案件,相關執法人員是否可能為了爭功或諉過,而有意將案件細節透露給媒體,以產生特定效應?在我國特有的升遷文化下,執法人員是否可能為了成名,以利將來的升遷,特意與媒體維持良好關係,並以提供偵查中案件細節作為交換籌碼?

其四,相關規定是否仍太過抽象、概括及籠統,而無法為第一線執法人員所理解並遵循?是否應該針對特定案件類型,訂定統一的標準作業程序,使第一線執法的相關人員,清楚理解哪些偵查中案件的相關資訊可以公開、哪些必須嚴守秘密?

對此,王婉諭等委員也列出3大改革作為,第一,對違反偵查不公開,而依法應負行政、懲戒或刑事責任者,由權責機關依法定程序調查、處理,並嚴予究責;第二,相關權責單位對於執法人員的升遷,不應僅從其破案或媒體曝光度出發,而應謹慎考量相關人員在刑事司法實務上的人權保障成效。

最後,針對相關法律中過於抽象、概括及籠統的規定,提出更具體明確的修訂,並針對特定案件類型,訂定統一的標準作業程序,讓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得以清楚明確的遵循。

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副召集人林照真(左1)、女童「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左3)等人將在會中聯名提案,希望嚴懲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司法人員。(記者謝君臨攝)

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副召集人林照真(左1)、女童「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左3)等人將在會中聯名提案,希望嚴懲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司法人員。(記者謝君臨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