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都是手機惹的禍 讓年輕男女觸法

    滑手機也會惹禍!(記者楊政郡翻攝)

    滑手機也會惹禍!(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7/03/09 10:5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陸姓男子5年前與前女友郭女做愛後,偷偷拍下她裸露上半身照片留念,陸男換女友後照片沒刪除,被葉女發現心生醋味,竟把裸照以臉書私訊給郭女,在私訊中嗆聲「隨時可能外流,妳沒安全感是妳的事」,陸男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50日,手機要沒入或追徵,葉女依散布而持有猥褻物品判拘役50日。

    判決書指出,陸男與郭女在101年結識,兩人在龍井區中興路租屋處發生性行為,而陸男也在郭女不知情狀況下,以手機偷拍了4張郭女上半身裸照,一直儲存在手機內作為紀念。

    而在104年陸男另又結識葉姓女友,又把葉女帶到上述租屋處,不料讓葉女在手機中發現上述照片,葉女心生不滿,繼續滑手機把上述照片以臉書私訊方式傳給郭女,在私訊中又嗆聲「隨時可能外流,妳沒安全感是妳的事」,郭女看到後心生畏懼,立即報警並委由律師提告。

    這對年輕男女同時被告,陸男坦承犯罪事實,葉女辯稱她沒有散布猥褻照片及恐嚇犯意,法官認為事實明確葉女還以無犯意自辯,毫無悔意,也無尋求被害人諒解之意,被告兩人自稱都是大學畢業,陸男依妨害秘密判拘役50日,手機要沒入或追徵,葉女依散布而持有猥褻物品判拘役50日。

    法官說,兩人都是隨手玩玩手機就觸法,不得不慎阿!

    滑手機也會惹禍!(記者楊政郡翻攝)

    滑手機也會惹禍!(記者楊政郡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