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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桶嬰屍案 印尼女外勞判刑6月、緩刑2年

今年8月底,廚餘桶經清潔隊運送後,最後流至桃園市新屋區的豬舍,吳姓養豬戶發現嬰屍,報警處理。(資料照,記者李容萍翻攝)

今年8月底,廚餘桶經清潔隊運送後,最後流至桃園市新屋區的豬舍,吳姓養豬戶發現嬰屍,報警處理。(資料照,記者李容萍翻攝)

2016/12/26 15: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今年8月發生的「廚餘桶嬰屍案」,凶手印尼籍女外勞雅妮將自己剛生下的男死嬰,用塑膠袋包裹丟棄在廚餘桶內;法院審理期間,她全盤認罪求輕判,台北地院今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2罪,輕判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今年8月底,廚餘桶經清潔隊運送後,最後流至桃園市新屋區的豬舍,吳姓養豬戶發現嬰屍,報警處理;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查出廚餘桶是某環保公司至台北市載運,循線追查到30歲雅妮(Titik Suryani)涉案重大,傳喚到案。

雅妮當時供稱,今年2月來台擔任工作時已經懷孕,在雇主家中廁所產子,但男嬰一出世就沒有呼吸,她因慌張而不知如何處理,就用垃圾袋包裹丟進地下室廚餘桶。但法醫鑑定報告指出男嬰頭部有撞擊傷勢。全案雖在桃園發現,但發生地在台北市,全案移由北院審理。

日前開庭時,法官問雅妮是否承認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她都點頭承認,但強調不是故意做這件事情、也非故意遺棄,還頻頻以衛生紙拭淚,希望法官輕判,讓她趕快回印尼照顧7歲小孩。

雅妮的辯護律師說,雅妮為扶養父母與孩子才來台工作,因語言不通,不知如何求救以致犯罪,「她這麼愛孩子,怎麼會殺害親生兒子? 」希望法官減刑或緩刑。雅妮既已認罪,檢、辯雙方同意改採簡式判決,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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