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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擋記者拍攝友人 被控強制罪不起訴

華航空服員工會今年6月罷工,工會成員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在準備登機服勤的空服員旁高舉標語,並高喊「要罷工 不執勤」。(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華航空服員工會今年6月罷工,工會成員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在準備登機服勤的空服員旁高舉標語,並高喊「要罷工 不執勤」。(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6/11/29 13:0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今年6月24日因華航罷工事件,桃園機場華航櫃台前擠滿旅客,張姓女記者前往採訪、拍攝大排長龍照片,40歲王姓女子不想入鏡,出手攻擊張女並將手機拍落,一旁40歲陳姓友人見張女欲持手機拍攝王女,出手擋住鏡頭阻止拍攝,2人分別被控毀損、強制罪,毀損部分張女撤回告訴,強制罪部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只是保護友人個資不受侵害,且張女亦無隨意拍攝他人的權利,偵結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張女控告王女涉嫌毀損,毀損屬於告訴乃論,張女已經撤回告訴,張女另控陳男涉嫌強制罪,陳男辯稱,張女未經王女同意就持手機拍攝,他只是希望張女不要被拍到,原本有口頭告知張女不要拍攝且伸手擋鏡頭,但張女仍舊不予理會,他要求張女刪除檔案未果,雙方才發生衝突、出現拉扯。

檢方指出,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陳男確實是因不願友人被拍,與張女發生爭執,陳男此舉是為保護友人個資不受侵害,張女也沒有隨意拍攝他人的權利,偵結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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