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夫傷心燒炭亡 罕見大姑告弟妹通姦
魏姓男子不滿妻子搞外遇,萬念俱灰下,燒炭身亡;他的姊姊怒告弟妹與「小王」妨害家庭罪。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魏姓男子不滿妻子搞外遇,萬念俱灰下,在告訴姊姊:「她又跟那個男人在一起!」後,撇下2個兒子,燒炭身亡;他的姊姊怒告,弟妹與「小王」妨害家庭罪,但檢察官最後以「一身專屬權」,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鍾曉亞解釋,「一身專屬權」的意思就是,僅限權利人本身才能行使的權利。
本案,妨害家庭罪是配偶才有的專屬告訴權,也就是說,只有魏男才可以提起對妻子與「小王」的妨害家庭告訴。由於魏已經往生,魏的姊姊依法不得告訴,所以檢察官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30歲從事殯葬工作的魏姓男子與妻子婚後育有2子,魏去年開始懷疑妻子與郭姓友人有染,常為此爭吵。
今年1月間,魏在車上燒炭自殺;他的姊姊越想越不對勁,回想起弟弟燒炭前幾天,曾告訴她:「她又跟那個男人在一起!」追問弟妹,才知弟弟是懷疑弟妹在外偷人才憤而燒炭尋短。
魏的姊姊因此提告主張,弟妹與郭男向她坦承,2人從前年6月起至弟弟燒炭身亡前這段期間,至少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因此控告2人妨害家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