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未超標催警開單 原來報廢車牌掛機車

陳男酒後騎車被警方攔下酒測。(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酒後騎車遇警攔查,警方見他渾身酒味酒測雖未達公共危險的移送法辦標準,但陳男卻催促警方快開單並強調明天就去繳罰款領車,一反常態的超配合態度反令警方起疑,查出原來陳男騎乘的機車懸掛報廢車牌,當場再補上一張紅單,讓陳男當場傻眼哀嘆:「這幾個月要做白工了。」
台中市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所長陳漢鑑與警員黃大禕上週在北屯區太原路、軍功路口盤查騎車搖晃的57歲陳男,警方一靠近陳男就聞到他身上傳來的陣陣酒味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23毫克,因未達公共危險的移送法辦標準,警方依法開單告發並扣車。
只是過程中陳男不斷催促警方開快一點,隔天就會去繳納罰款領車,超配合態度反令警方起疑,經探究後從車牌看出端倪,原來是牌照上螺絲似有遭人拔除過,且經查證車籍資料,發現登記為綠色的車體顏色與牌照不符追問。
陳男見警方如此細膩,以為只告發酒駕後製單即可離去,這才坦承該部黑色機車是向友人所借,自己原來的綠色機車已經報廢無法使用,才拔下車牌懸掛在友人的機車上,原以為天衣無縫可以逍遙上路,未料仍遭警方識破。
警方指出,陳男酒測值未達公危標準,雖不須移送法辦,仍得面臨1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款,及吊扣駕照一年,另陳男騎乘懸掛報廢車牌的機車上路,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場再補上一張紅單,讓從事臨時工的陳男當場傻眼哀嘆:「這幾個月要做白工了。」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眼尖警方發現機車牌照上螺絲似有遭人拔除過。(記者許國楨翻攝)

警方查出陳男騎乘懸掛報廢車牌的機車上路,當場再補上一張紅單。(記者許國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