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老師戀上女生 校內猥褻至少17次
2016/10/04 14:5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某國中35歲莊姓男老師,戀上校內15歲女學生,從104年12月到105年4月間,以每週1次的頻率,與女學生在教師辦公室約會,趁四下無人之際,親吻女學生、撫摸胸部,女學生的爸爸發現女兒行為有異,懷疑她交了男朋友,逼問發現竟與校內老師在一起,氣炸報案控告男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
莊男偵訊時坦承親吻女學生、撫胸,但都是在女學生同意下進行,每週約1次,起訴指出,從莊男與女學生交往的時間,推算莊男對女學生猥褻行為至少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