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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園居民抗爭成功 養雞場與社區距離維持1千公尺

新園居民反對畜牧場與社區距離縮短,今天到台東縣議會抗爭。(記者黃明堂攝)

新園居民反對畜牧場與社區距離縮短,今天到台東縣議會抗爭。(記者黃明堂攝)

2016/09/09 16:1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府修正「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將新設畜牧場與社區周界從1千公尺縮短到31百公尺,新園里民担心去年抗爭擋下的新設養雞場敗部復活,今天聚集縣議會抗爭,縣議會三讀通過的修正案,維持1千公尺,新園居民再度獲勝。

去年有業者想在台東市新園部落附近設置養雞場,引發居民強烈反彈,經過多次陳情、抗議及協調,縣府訂出「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新園案因為「距離不符規定」,無法設立。

不過縣府日前送議會修正條例的內容,將原條例規定,「新設畜牧場應距社區、部落、學校至少1千公尺」,修改為3百公尺,新園里民擔心養雞場敗部復活,近百人帶著抗議布條,先是聚集議會外陳情,反對修正提案,並要求立即撤回,接著又進入議場旁聽席緊盯二讀審查。

開議後,主席陳宏宗即敲槌宣布本會期不審此案,留待定期大會再審。但抗議民眾擔心一離開,縣議會就會通過修正案,仍堅持留在現場緊盯。部分議員也主張此案宜速審速決,經多方協商,由縣議員林琮翰提出臨時動議,恢復二讀審查,並由林琮翰發言擋掉距離縮短的條文,維持原案1千公尺,獲無異議通過。

三讀通過的修正案中,獲修正通過的內容,包括增列新設畜牧場定義增列不溯及既往原則,及總面績變更原則。由於擋掉最爭議的距離縮短,新園里民對審查結果相當滿意,當場鼓掌感謝縣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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