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隱匿財產 孫道存付錢躲掉管收
2016/08/11 18:5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法官認為,孫道存有行政執行法中的「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就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裁定管收,但由於孫立即清償1.2億欠稅,新北分署依據行政訴訟法第22條規定予以釋放。
據了解,孫道存本身並非欠稅人,而是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太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89及90年間欠下貨物稅,且他是太研科技的負責人,因此須負責。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已蒐集證據,於今年7月間,向法院聲請管收,提出600多項證據,法官認為,孫根本沒有時間準備,對他有失公平,給他三週時間準備,孫有保證準時出庭。
今法院開庭時,孫大都透過律師主張,認為不應管收,也沒有必要;不過,由於證據明確,法官認定他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就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有隱匿或處分」等情形,裁定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