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人至台銀兌換美鈔 竟遭警方送辦
2016/08/11 14:4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林姓女子前陣子規劃至日本旅行,其李姓友人得知她欲換日幣,表示家中有一袋美鈔,請林女代為兌換,不料林女持美鈔至銀行換鈔時,行員持放大鏡觀看,竟稱鈔票印刷模糊,懷疑是偽鈔,通報檢警處理;台北地檢署庭訊時,李女聲稱是林女交付,林女則說是父親留下的,檢方認定2人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李女因近日要申請車禍保險理賠,在整理相關文件時,發現母親那有一袋美鈔,母親向她表示,該袋美鈔是早年父親擔任計程車司機時留下來的,疑為1988年印刷的舊版美鈔,李女因得知林姓友人近日將前往日本旅遊,會先至銀行兌換日幣,遂於今年7月14日晚間10時許,委託林女代為兌換舊美鈔。
7月15日上午9時許,林女持舊美鈔至台灣銀行總行兌換日幣,行員接過美鈔後表示,舊美鈔需以人工方式辨識真偽,隨後持放大鏡觀看,發現印刷模糊、紙質滑順,通報「領組」再次鑑識,結果仍相同,銀行懷疑林女持偽鈔兌換,依規定通報警方處理,警詢後依涉偽造有價證券,將林女、李女送辦。
檢察官傳喚林女、李女出庭,2人否認犯行,李女向檢察官表示,該袋舊美鈔是林女拜託她幫忙兌換,她不知真偽;林女則稱,舊美鈔是父親早年擔任計程車司機時留給母親的,但父親已於80年代過世,美鈔就這樣一直擺著,直到近日才發現,因得知李女欲前往日本旅遊,將兌換日幣,才委託兌換。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該袋美鈔若單憑肉眼觀察,難以辨識真偽,且2女若真欲兌換偽鈔,為何不利用夜市攤販或小吃店等管道,還大費周章跑到台銀總行兌換,再加上2女職業單純,與偽鈔關聯性甚低,檢察官因而認定2女不知情,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