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允之子涉欠債脫產 今依毀損債權罪起訴
2016/07/27 17:3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新象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因涉嫌對女聲樂家伸鹹豬手並強吻,昨被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其兒子、有象文化負責人許維城,則因102年間與金牌大風演藝公司合辦「史密斯飛船」台灣演唱會,收取金牌大風110萬美金的保證金並開立本票,事後演唱會因故取消,金牌大風指控許維城不但沒還錢,還惡意脫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毀損債權罪將許維成起訴。
檢方調查,金牌大風和有象文化原邀請美國搖滾天團「史密斯飛船」(Aerosmith)於102年8月24日來台,為「大高雄超級搖滾日」演出,為此,金牌大風交付110萬美金(約3300萬元)給有象文化作為保證金,許維城也開立本票給金牌大風,不料演出前5天,史密斯飛船突然宣布取消來台演出,由伍佰救火。
但金牌大風指控,演唱會取消後,有象文化卻未返還保證金,他們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但許維城提出抗告,並在抗告期間將名下房產出售,和設定抵押權進行脫產,導致金牌大風無法強制執行拿回保證金,金牌大風因而控告許維城毀損債權。
檢察官傳喚許維城說明,他否認故意脫產,辯稱先前有其他債務,出脫房產是為了還錢給其他債權人。
檢方調查後認為,許維城積欠其他債權人款項已是多年前的事,但他卻在金牌大風聲請本票裁定期間數個月內,2度提起抗告,並將名下7處房產售出、設定抵押權,認定他故意脫產,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