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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一點有關係! 眼角膜削太薄 醫師判賠70萬

男子指控醫師實行雷射近視手術,害他視力受損,法院判賠71萬餘元。(資料照)

男子指控醫師實行雷射近視手術,害他視力受損,法院判賠71萬餘元。(資料照)

2016/07/25 19:4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林姓男子找陳姓知名眼科醫師進行雷射近視手術,林男指控醫師把眼角膜削太薄,害他雙眼視力僅剩0.1、0.2,經長期治療和移植眼角膜才恢復視力,因此提告求償,歷審判決林男和陳醫師互有勝負,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判決陳醫師敗訴,須賠林男勞動力損失和醫療支出等費用共71萬2719元,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88年底到陳姓醫師的眼科診所動雷射近視手術,林男認為對方將角膜削太薄,導致他產生圓錐角膜,兩年後雙眼視力僅剩0.1、0.2,長期治療和移植雙眼角膜才恢復視力,林男提告求償469萬餘元。

一審時,台北地院認定陳醫師有疏失,須賠林男醫藥費和慰撫金共40萬餘元,二審根據醫審會意見,認為男子術後揉眼且2年後才發現問題,改判醫師免賠,上訴後,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則認為,陳醫師沒依規定保存林男病歷7年就銷毀,已違反醫療法的規定,因此認定陳醫師無法證明當初手術後是否保存足夠角膜厚度,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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