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砍警案凶嫌自爆被毆 所方:雙方都有處分
2016/07/20 15:12
〔記者王定傳、金仁晧/綜合報導〕今年3月在台北捷運新北投站的車廂內,朝捷運警察隊黃姓警員猛砍10多刀的詹姓嫌犯,今日在士林地院開庭時自爆在台北看守所內,遭其他收容人毆打;所方指出,毆打他的賴姓收容人有精神疾病,雙方都說不清為何動手,詹也有還手且沒按報告燈,兩人都被辦違規,賴處分較重,停止接見3次、停止戶外活動7日,詹則予以訓誡。
詹男今於開庭時控訴,自己在台北看守所時,本來住在仁二舍17房,反應事情希望幹部能處理,卻不被理會,還被調到14房,在那裡與其他人犯發生口角,他一氣之下揮了2、3 拳,又被轉往違規舍房,於6月21日再度和人爆發衝突,這次慘遭其他人犯毆打,時間達10多分鐘,事後脫水還疑似腦震盪,但所方卻只有讓他照手部X光。
所方指出,當時剛好有新的收容人進來,管理員正在處理新收程序,雙方發生毆打時,詹也沒按報告燈通報,還是管理員從監視器發現異狀,趕緊阻止,並將詹男送醫。
所方調查,賴男患有精神疾病,事後詢問雙方為何動手,都說不所以然,也有問詹要不要提告,詹表示:「不用」,至於詹稱腦震盪、卻只照手部X光,所方表示,案發後,所方有依規定將詹男送醫後,醫療等行為是由醫師囑咐處置,且腦震盪部分,只是自稱。
所方指出,案發後,賴已被處分,停止接見3次、外出活動7天,詹因為有還手、也沒按正常程序按報告燈通報,予以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