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149案 柯文哲不起訴確定
2016/07/15 16: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台北市長選戰期間引爆台大醫院「MG149案」,台北地檢署偵查1年多之後,於上月8日認定查無不法,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定北檢偵查已完備,今駁回再議,全案確定,柯文哲確定全身而退。
因柯文哲被控的涉案罪名包括貪污罪嫌,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檢方依法在處分後須依職權聲請再議;前立委羅淑蕾另告發柯文哲在此案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違反稅捐稽徵法、刑法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但這些罪名皆屬輕罪,告發案獲不起訴者,無人有權聲請再議,因此這些罪名先前北檢不起訴後,除非有新事證或新事實,否則即已確定;唯有貪污罪嫌,須由檢方依法聲請再議,由高檢署把關。
高檢署駁回的主要理由,是認定柯文哲主導的帳戶是否違法,已由北檢確實偵查,不符貪污罪的法律構成要件,且柯文哲當時不具公務員身分,核銷也未違反規定,錢也未進入柯文哲的口袋挪為私用,此檢以此推斷柯文哲缺乏主觀犯意,偵查程序已經完備,沒有發回北檢重啟偵查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