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懷疑外遇嚴密監控 人夫「沒隱私」要離婚
王男妻子懷疑丈夫外遇因此嚴密監控,王男自認沒隱私,要求離婚。圖為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王姓男子在酒店認識白姓妻子,兩人婚後育有一子,王男指控,妻子婚後懷疑他外遇,不但打電話到公司探聽他的行蹤,還擅自瀏覽他的臉書,另委託徵信社調查他,在車上偷裝追蹤器、在家中放置錄音筆,嚴重侵犯隱私,更動不動以死相逼,迄今兩人已分居一年多,訴請離婚並要求妻子每月付1萬元扶養費。
白女提出王男與外遇對象簡訊與臉書內容,反控離家是因為老公有小三,她不同意離婚。
新北地院法官調查,王男臉書暱稱第三人「老婆」,甚至有與「老婆」的裸體接吻照,對方亦親密暱稱王男「老公」,並在臉書上張貼王男照片稱:「這才是老娘的菜啦」等詞,王男亦不否認臉書內容,加上王男無法證明指控情事,認為夫妻分居王男須負較大責任,判王男敗訴,子女親權及扶養費部分,也一併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