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包有多明尼加護照 鄧文聰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提出4大理由爭取停押,但北院認為,鄧文聰涉案情節重大,仍有逃亡之虞,且他除台灣國籍外,還有多明尼加護照,因此駁回其具保停押聲請。圖為鄧文聰拄著拐杖步上囚車。(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因涉與前任董座黃正一聯手掏空幸福人壽133億元,一審剛被台北地院判處28年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現仍在押的他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但稍早結果出爐,遭北院駁回。
據悉,鄧文聰共提出4大理由爭取停押,包括已提出高額不動產擔保、證人已詰問完畢,無串證之虞、患有重度呼吸中止症及被羈押後事業虧損,無財力逃亡等。
但北院認為,鄧文聰涉案情節重大,仍有逃亡之虞,且他可用存款曾高達2.3億元,有足夠資力逃亡,加上他是上海佰威公司董事長,在中國有事業,逃亡中國的可能更大。
此外北院查出,鄧文聰除台灣國籍外,還有多明尼加護照,他在審理期間雖自稱沒有用過,卻被抓包有多次使用記錄,有避居國外之能力。
對於鄧主張自己罹患呼吸中止症,北院也發現他平常在看守所中就有使用治療器材,綜合以上各點,今駁回其具保停押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