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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賣淫1162次 給男友買Mazda跑車

台中一名16歲少女為賺錢給男友花用,竟下海賣淫。(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台中一名16歲少女為賺錢給男友花用,竟下海賣淫。(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2016/06/14 10: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市一名現年19歲的女子,2013年間16歲時,與現年23歲的高姓男子成為男女朋友,卻被男方找來應召站業者推入火坑賣淫,一年間與不同嫖客性交易共1162次,所得244萬元全被高男拿去玩樂,還購買Mazda RX7跑車。台中地院上月31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高男及應召站業者范男、卓女判刑。

法院調查,被害女子自幼父母離異,跟隨父親生活但父女感情不睦,她與高男交往後隨其在外同居,為支應房租與生活費,居然同意下海賣淫,由高男找來應召站業者36歲范男、40歲卓女,經過訓練後開始在彰化地區以4、5000元的價格應召,她自己每次可抽2100元。

由於被害女子身高170公分,體態勻稱,又留著一頭長髮,優異的條件成為嫖客搶破頭一親芳澤的紅牌,而且她個性認真,最高紀錄一天接到15名客人,因此很快賺到244萬多元,但這些皮肉錢絕大多數都被男友揮霍殆盡,所以被害女子被捕時,戶頭裡僅僅只有9萬4500元。

檢警調查全案時,發現被害女子有一張手寫的願望清單,依序寫著「考駕照」、「存錢給男友買車」、「租房同居」、「買自己的車」、「開餐廳」、「買房子」,前3項都已打勾,讓辦案人員看了都不禁心疼,在起訴時請求對高男等人從重量刑。台中地院日前宣判,分別判處高男4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18萬元,范男4年4月徒刑、罰金20萬元,卓女4年徒刑、罰金15萬元,犯罪所得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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