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開槍傷警員 男子被聲押獲准
2016/06/13 10:3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46歲槍毒通緝犯李錦輝11日開槍拒捕,打傷屏東內埔分局警員李明耀,李員負傷將嫌犯制伏送辦,屏東地檢署複訊後,認為李錦輝犯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法官今天凌晨裁定准予羈押。
槍砲、毒品前科累累的李錦輝,因與內埔鄉一名吳姓男子有過節,94年間持槍前往吳男住處挑釁,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衝突,李錦輝憤而持槍朝吳男左胸射擊,吳男傷重送醫急救,所幸子彈未擊中心肺臟,經施以橫膈膜縫合手術後撿回一命,李錦輝見闖禍遂攜槍彈北上逃匿。
內埔分局員警李明耀11日在轄區執勤時撞見通緝已久的李錦輝,欲將他逮捕歸案,李錦輝開槍拒捕打傷警員,但負傷的李明耀仍奮勇將嫌犯制伏送辦,屏東縣長潘孟安及縣警局長方仰寧對李員英勇表現表示肯定,將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