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子堅持脫內褲拍照 警察蒐證無奈…照辦
2016/06/08 11:4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周姓男子不忍哥哥常與大嫂爭吵,今年初至2人住處,勸哥哥搬到南部,在房內睡覺的大嫂聽到,衝出房門與周男吵架,哥哥不甘其擾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卻見大嫂僅著上衣,下半身一絲不掛,並指控周男對她性侵、性騷擾,要求警員拍照蒐證,警員苦勸無效,只好照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大嫂自己脫下內褲,並非遭性侵,將周男處分不起訴。
大嫂指控,自己常被丈夫毆打,小叔卻還跑到她家挑撥2人感情,她不滿之下才會出面爭執,不料卻遭小叔上下其手,強行脫去她的內褲性侵,憤而報案。
檢察官傳喚周男出庭,他否認犯行,聲稱哥哥常被大嫂毆打,他看不下去才會勸哥哥搬到南部,不然哥哥恐有喪命之虞,不料當時大嫂聽到2人談話,突衝出房門痛罵他,哥哥報案後,大嫂竟脫下內褲,指控他性侵、性騷擾,但他根本連碰都沒碰到對方。
檢察官再傳哥哥與警員說明,哥哥表示弟弟根本沒有性侵或性騷擾妻子;警員則稱,這對夫妻時常吵架,有時甚至會拳腳相向,當天他獲報趕抵,一進門就被嚇到,因周男大嫂僅著上衣、沒穿內褲,他原苦勸女子趕緊穿上衣褲,女子卻指控遭周男性侵、性騷,要求蒐證,他只好拍下照片。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全案僅女子單一指述遭到性侵、性騷擾,但在場人員說法卻與女子指控差異甚大,認為罪嫌不足,將周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