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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柯P競選文宣LOGO 蕭亞潭、周芳如挨告

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部主任的蕭亞譚。(圖擷取自蕭亞譚網路總部)

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部主任的蕭亞譚。(圖擷取自蕭亞譚網路總部)

2016/06/03 14:4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016立委選舉期間,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部主任的蕭亞譚、周芳如紛紛投身選戰,雖2人最後沒當選,但因2人的文宣皆使用柯文著競選市長時的紅色六角型LOGO,設計師游顗臻認為2人侵權,憤而控告2人違反《著作權法》;蕭則指控游試圖影響選舉,反控游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罪嫌不足將3人均不起訴。

游女指控,她曾參與柯文者競選時的文宣團隊,同時也是LOGO設計師,該紅色六角型LOGO是設計給柯文哲使用,但蕭亞潭、周芳如卻未經授權使用,還竄改LOGO上的設計,對於設計者不尊重,因而對2人提告。

檢察官傳喚蕭亞潭、周芳如出庭,2人否認侵權,辯稱2人曾為柯文哲競選團隊成員,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後,2人也投身立委選舉,希望藉由柯文哲的高人氣為自己拉抬,使用當時的LOGO修改並無不當。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游女雖是柯文哲文宣團隊的LOGO設計師,但其著作權究竟是屬游女所有還是團隊所有,仍不明確,游女也並未循民事訴訟確認著作權,因而將蕭、周2人不起訴;至於蕭控游涉違《選罷法》部分,則因當時蕭僅表態參選,還未登記,與法條構成要件不符,也將游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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