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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女性注意 男竟自稱想當「鄭捷第三」

男子和軒宇自稱想當「鄭捷第三」,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公眾罪予其緩起訴處分。圖為和男先前離開警局時下跪道歉。(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男子和軒宇自稱想當「鄭捷第三」,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公眾罪予其緩起訴處分。圖為和男先前離開警局時下跪道歉。(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2016/05/24 20:1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2歲男子和軒宇去年6月至7月間,在臉書和9名網友聊天時,自稱想當「鄭捷第三」,還說「一刀一刀割下那女生的肉,好爽啊」、「女人越痛苦我越興奮」,並說自己「每天都跟蹤小六女生回家」、「女人哀嚎聲就好比交響樂多有趣」,女網友心生畏懼報警提告,因無前科加上坦承犯行,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公眾罪予其緩起訴處分,和男得服40小時義務勞務。

庭訊時,和男承認臉書加年輕女性當好友,還宣稱想當「鄭捷第三」,主要是為了吸引女性注意,不知道會嚇到人。檢方認為,和男犯後深表悔悟,為發洩情緒而觸法網,因此予其緩起訴處分,除書立悔過書,另得服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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