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背卡號 男盜刷女友人信用卡被告
27歲盧男持陳女信用購物後,竟偷背對方卡號、卡背末3碼上網盗刷購物。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盧男受陳姓女友人所託,使用對方元大銀行信用卡刷卡網購,但他竟起貪心,偷記卡號、卡背末3碼,開始在網路上盜刷自己所需;盧男接續盜刷4次後,直到第5次欲買一筆逼近4萬元台幣商品,慘遭銀行察覺有誤,予以取消,他才被查獲送辦。法院開庭時,依偽造文書罪判盧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27歲盧男持陳女信用購物後,竟偷背對方卡號、卡背末3碼購物,全案直到盧男再刷一筆3萬7874元網購,慘遭取消並通知陳女,被害人收到當月帳單赴警局報案,盧男才遭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