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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保母長期虐嬰 重傷害致死起訴

2016/05/13 12:1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44歲林姓保母(無照、在押),受鄰居委託照顧林姓1歲女童,從104年8月起女童回家就常發現不明瘀青、11月還發現有右手臂骨折、今年元月31日因女童哭鬧,林婦涉嫌重毆女童頭部致死,醫師檢驗體屍發現女童傷勢不是拍打、搖晃而已,必又外力、蓄意重擊,檢察官以重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林婦。

據了解,女童1月31日傍晚由被告林倚嫻送醫,一度沒有生命跡象,因顱內出血嚴重一直未好轉,2月2日林父與醫師討論後拔管死亡。

起訴書指出,林婦從104年8月受鄰居委託,24小時照顧1歲1個月女童,但同年11月13日就發生疑似女童遭重擊,右手臂肱骨骨折,事後林婦坦承是女童哭鬧,被她「輕輕拍打」而受傷。

105年元月31日下午,女童哭鬧,林婦又以不明手法毆打及頭部及大腿兩側,女童被毆打後昏迷,林婦發現不對在當晚送醫,有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雙側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出血及並發肺炎,已經來不急了。

當時林婦辯稱是不慎手滑,女童頭部撞到地墊,女童喘氣癱軟,她就趕快送醫了,辯稱她只有拍打及搖晃。

女童母親說,自從讓林婦照顧每次孩子回家身上都有瘀青,一開始只是狐疑不以為意,去年11月就發生骨折,林婦也說是學步時跌倒,她們也只能自認倒楣,現在才發現林婦長期在虐待孩子。

檢方根據中國附醫兒童醫院對女童檢驗報告,被害女童不可能是意外滑落(滑落軟墊也不會造成此傷勢)、單純搖晃、輕輕拍打,顯然是外力且蓄意為之,檢察官依此認定林婦確有重傷害致死罪嫌,可判處7年至無期徒刑,且要依兒福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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