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揉女乘客胸20分鐘 公車狼判賠20萬元

台北市女子小君(化名)去年搭乘藍5公車時,旁邊的胡姓男乘客竟趁她熟睡之際,伸手強力撫摸、揉捏她的胸部,時間長達20分鐘,她被痛醒後嚇得向司機反映,胡男當場嚇得跳窗逃逸,但事後仍被送辦。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女子小君(化名)去年搭乘藍5公車時,旁邊的胡姓男乘客竟趁她熟睡之際,伸手強力撫摸、揉捏她的胸部,時間長達20分鐘,她被痛醒後嚇得向司機反映,胡男當場嚇得跳窗逃逸,但事後仍被送辦,案經小君提告,台北地院日前判胡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今另判胡需賠償女方20萬8000元,均可上訴。
31歲的小君指控,去年9月14日晚間,她在藍5公車上熟睡,沒想到坐在旁邊的胡姓男乘客竟趁機碰觸她的胸部,先是輕輕撫摸,接著又狠狠揉捏,直到她痛醒才罷手,她當時急著向司機求助,結果胡男趁隙打開公車窗戶跳窗逃逸,事後她前往醫院檢查,才發現自己胸部疑似挫傷,而且從此夜夜難眠,夜歸返家或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均擔心受怕,還因為不敢再搭同一班公車而搬家。
小君事後向胡男提告,並求償60萬餘元,胡男則辯稱自己目前在一般公司擔任業務,只負擔得起15萬元,法官審酌後,今判胡應賠償20萬8000元,另刑事部分判胡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