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搞上「小王」合夥賠錢還翻臉
已婚女跟「小王」合夥生意賠錢還翻臉。(圖為情境資料照,與本文無關)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基隆報導〕魏姓人妻瞞著老公與交往7年的吳姓「小王」共同經營卡拉OK,未料2人卻因生意不佳而鬧翻;魏婦指控,卡拉OK的店與生財器具都是她出資買下,卻被吳敗光,怒告吳詐欺罪。基隆地檢署調查後,查無吳犯罪事證,處分吳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 已婚魏姓婦人,97年間認識58歲吳姓男子,2人熱戀期間,合夥在基隆市經營「明日之星」卡拉OK,未料生意每下愈況,兩人的感情也生變,經常為錢爭執,2人開的卡拉OK只維持了11個月,這段姦情也在2人交往 7年後吹了。
魏指控,她與吳97年出資90萬元,買下2人開卡拉OK的店面,生財工具包括冰箱、液晶電視與卡拉OK等生財器具,都是她花錢買的。
吳解釋,90萬元是他出的錢,房子才會登記在他名下,魏婦當時表示全力支持他,由他處理,他並無詐騙魏婦的意圖。
至於,魏婦另指控,她購買的計程車、機車與投資卡拉OK的生財器具,都是吳在使用,控告吳詐欺。
吳指出,計程車、機車確實都是他在使用,且魏投資的卡拉OK生財器具確實用在經營卡拉OK上,不能以2 人投資經營的卡拉OK失利,就據此認定吳有詐欺的犯意,因此處分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