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殺警案主嫌曾威豪想去中國 被法院打槍

犯下夜店殺警案,曾威豪被判刑8年6月。(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犯下夜店殺警案,曾威豪被判刑8年6月。(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6/04/19 22: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殺警案今天上午宣判,主嫌曾威豪被依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6月;事實上,日前他才透過律師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但法院依曾威豪所涉罪刑屬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且他曾有逃亡行為,因此認為若解除出境,恐縱放人犯,將聲請打回票,要他乖乖滯台。

判決指,案發後,曾威豪曾偕女友一同逃亡,他也丟掉手機想擺脫警察查緝,後受不了壓力才出面面對,隨即遭羈押禁見;去年1月7日,曾被依500萬交保,但同月17日再改以1000萬交保,才稍平眾怒。

豈知,曾威豪日前透過律師提出聲請解除出境,原因在於他是家族事業友昌實業有限公司員工,需於本月7日至18日前往中國地區處理公司洽談合約,內容也提到「家族公司業務確有亟需前往大陸地區洽商之必要」,因此盼法院放行。

但法院認為,曾威豪所涉罪刑非輕,且他具澳洲國籍,家境又優渥,難保他不會逃亡,因此予以駁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