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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包庇賭場 高市1警交保1警請回

2016/04/07 13:3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燕巢分駐所張姓警員自去年6月起,違背職務涉按月收受轄內賭場賄款,洩漏警察查緝行動,員警雖然否認,因有證人指控,雄檢今複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另一名警備隊呂姓員警無保請回。

雄檢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檢察官張志杰偵辦員警涉嫌向賭場業者收賄案,檢調於6日上午會同警方督察室,前往燕巢分駐所張姓員警辦公處所、賭場等11處搜索,傳喚被告9人及5名證人。

檢方指出,燕巢分駐所張姓警員為管區員警,對轄區內經營賭博業者本負有取締、查緝之責,其涉嫌自104年6月間起,違背職務按月收受轄內二處賭場賄款,由韓男、何男、朱男、黃男、蔡女、王女、楊女等7人交付的賄款,涉嫌洩漏警察查緝行動,或受理民眾檢舉的情資,有包庇賭場經營之嫌。

檢方以犯嫌有勾串之虞,聲請對張員羈押,法院審理後諭知5萬元交保,至於參與賭場經營的被告黃男、蔡女、王女、何男、楊女等5人,檢察官訊問後,認無羈押必要,均諭知以5萬元交保;被告朱姓男子則限制住居,共7人交保候傳,其餘均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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