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生死辯 律師批警方偵訊、搜索違法
最高法院合議庭今天依鄭捷的律師所請召開言詞辯論庭,提訊鄭捷聽其意見。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捷運隨機殺人魔鄭捷造成4死22傷慘劇,一、二審皆判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今天依鄭捷的律師所請召開言詞辯論庭,提訊鄭捷聽其意見。
辯護律師主張,警方偵訊程序違法,未事先告知有拒絕夜間偵訊、保持緘默、請律師到場陪偵等權益,又未經鄭捷同意即進入東海大學宿舍夜間搜索,事後才補簽同意書,律師主張死刑判決應符合最嚴格的法律程序,此案有種種程序不法,不應判死刑。
律師提出,第一次警詢時,詢問完畢才告訴鄭捷有權保持沉默、請律師到場、拒絕夜間偵訊,直到問完才告知權利,違法夜間疲勞偵訊,法扶律師是在訊問完畢才到場。庭訊現仍持續中。
前年5月21日,22歲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院依判鄭捷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案共144年半徒刑,應執行死刑;高等法院結辯時,鄭捷突然向被害家屬道歉,但被害家屬不領情,認為他只是想逃死,高院仍判鄭捷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後,上月開庭時,律師梁家贏和林俊宏主張死刑違憲,希望提訊鄭捷到場參與言詞辯論,並要求合議庭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最高院今提訊鄭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