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人涉毒3成殺過人? 刑事局提數據澄清

警方查緝贓車意外查出涉毒的逃逸外勞。(資料照,記者劉濱銓翻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蘋果日報今天報導「8萬人次毒品案,3成曾殺人」,提出去年7.9萬人次毒品案件,其中有29%(約2.3萬人次)吸毒者曾犯下殺人案,另有1成(約1.2萬人次)曾犯下重傷害案,吸毒者涉及搶奪、強盜、擄人勒贖案比例也超過5成,刑事局強調該報導引用的數據,有明顯落差。
刑事局表示,去年警察機關查獲毒品犯罪涉嫌人涉及刑事罰的人數中,第一級毒品涉嫌人計有1萬4581人,第二級毒品涉嫌人計有3萬6044人,第三、四級毒品及其他涉嫌人計有3487人,涉及第三、四級毒品行政罰涉嫌人計有2萬4658人。
另警察機關為防制施用毒品者再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稱本條例)及採驗尿液實施辦法規定,應受尿液採驗人若符合本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由警察機關實施定期採驗尿液,每3個月至少採驗1次,期間為2年,經統計104年第4季實際列管應受尿液採驗人計有1萬5840人。
刑事局表示,去年各類重大刑案嫌犯人數及有毒品前科人數統計如下:
1、搶奪:嫌犯309人次,其中有190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61.49%。
2、強盜:嫌犯555人次,其中有292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52.61%。
3、擄人勒贖:嫌犯31人次,其中有15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48.39%。
4、殺人:嫌犯794人次,其中有232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29.22%。
5、恐嚇取財:嫌犯1,156人次,其中有323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 27.94%。
6、重傷害:嫌犯43人次,其中有7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16.28%。
7、強制性交:嫌犯797人次,其中有64人次曾有毒品刑案紀錄,佔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