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翁請憨女喝茶 喝到大肚子被判10年
2016/03/28 18: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黃姓老翁以金錢換愛愛為誘,性侵中度智障16歲少女2次,導致少女懷孕,少女母親發現後提告!老翁辯稱是少女先開口要錢,好心請她入內喝茶時願意以性交換,才會被害得這麼慘。彰化地方法院認為,老翁犯後毫無歉意與任何賠償,2罪各處有期徒刑8年4月,合併執行10年。
判決書指出,黃男(70歲)明知鄰居少女有中度智能障礙,在103年 9月底某日發現少女獨自在家晾衣服時,上前表示要給她錢,遭少女拒絕,黃男仍將少女拉進房間性侵得逞,事後拿出200元給少女時被拒,同年11月某日,黃男在住家附近遇到少女,想故技重施再被少女拒絕,但黃男仍將少女帶往住處,強制性侵得逞,事後,黃男想拿出300元給少女,仍被拒絕。
少女母親發現女兒舉止異常,去醫院檢查才得知懷孕,少女這時才吐出遭鄰居老翁性侵一事。
訊後,黃姓老翁僅坦承性侵過一次,但辯稱是因為少女去她房間跟他要錢,他問少女願意發生性關係就給她300元,兩人間是你情我願的。
法官認為,少女母親平時就會給零用錢,對於黃男辯詞難以信服,而黃男犯後屢稱自己好心邀請少女喝茶,才會發生本案,卻未對少女及家屬表達任何歉意,全案審理依強制性交罪2罪,各處8年4個月,應執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