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亡父之名訂車票? 基檢查明還清白
2016/03/23 12: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張姓女子被控以亡父之名訂火車票,且多達16次,遭鐵路警察局依違反偽造文書罪嫌究辦,還好檢察官查出張女訂票時,父親還健在,且獲得父親首肯,才以父之名訂票,並未涉犯偽造文書罪,處分他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34歲的張女被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查獲,他從前年12月間到去年3月間,在張女住處,以行動電話上網,在台鐵訂票系統,以張父之名,陸續訂購由基隆前往羅東的車票,共16張。
鐵路警察局查出,張女虛偽輸入亡父之名,訂購車票,已損害台鐵局訂票系統管理的正確性,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
檢察官調查,張女解釋,她因為曾有訂票不去取票的不良紀錄,才以父親之名訂購火車票,且訂票時,有經過父親同意下在網路訂票;張母也出庭證稱,「女兒是經過先生同意下去訂票的」。
檢察官調查發現,張父去年 4月往生,死亡時間在張女訂票、取票後,根本不是鐵路警察局移送所述「張女利用亡父之名訂車票」,認定張女並未涉犯刑罰偽造文書罪,處分張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