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智能障礙女 判刑7年10月
2016/03/21 14:5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55歲曾姓男子去年3月間,見到女子小美(化名)獨自一人,竟將小美強拉進他工作的工廠內,強逼口交得逞。新北地院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曾男7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3月13日上午7時許,有輕度智能障礙、年約30多歲的小美,因在該處等候別人替她開門,曾男見狀竟將她強拉進入旁邊的工廠內,強逼口交得逞。
事後,小美將此事告知同事、身心障礙的同學,小美老師同時發現小美的同學竟有刮痧痕跡,經詢問,小美同學除說出是「阿伯」刮痧外,還說小美曾與阿伯獨處,遭性侵。曾男雖坦承小美曾進入工廠,卻堅稱倆人並沒有肢體接觸。
不過,小美指證「阿伯」強逼口交,加上小美上課處的女同學証實小美曾告知此事,還說是秘密不能告知他人;小美老師也出庭證述發現過程。合議庭據此判刑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