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歡不舉殺害女陪侍還姦屍 水電工判無期
40歲、無業郭金運酒後,失手掐死女陪侍練雲珍。(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41歲水電工郭金運與中國籍練女性交易,因不舉遭對方取消交易,郭認為受辱,竟徒手掐死她,犯案後還性侵屍體。基隆地院今天下午強制性交未遂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與褫奪公權終身。
郭犯案落網後,一直被法院羈押在基隆看守所;審判長齊潔今天下午4點宣判時,郭被法警押到法庭上聽判,在得知法院判決後,面無表情,不發一語,被法警押回看守所。
花名「亮亮」的53歲中國籍練姓女子,十多年前再婚嫁來台灣,練女原在中國育有3名子女,子女不斷向她要錢,逼得她到茶室陪酒賺錢。
前年12月5日,從事水電工的郭金運前往卡拉Ok店,點了練女與另名女子坐檯,3人喝酒時,郭的手探進另名女子褲內,用手指頭挖肛門,指名要點出場,對方覺得太變態拒絕,郭轉向練女要求以2000元性交易,練女因缺錢應允。
2人到飯店,過了2小時郭始終不舉,便下樓將休息改為住宿,並登記假資料。郭上樓後,疲軟情形沒改善,練女於是取消交易,但不收費用,此舉讓郭誤認為是在恥笑他,徒手掐練女脖子致窒息死亡。
練女死後,郭反因興奮而重振雄風,竟性侵屍體,犯案後還幫練女穿回內衣褲,整理現場,並帶走包括死者的背包、手機、鑰匙與現金100元,直至隔天超過退房時間,才被房務人員發現。
法院認為,郭承認犯行,所觸犯的強盜殺人為結合罪,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侵害屍體罪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罪,合併判他無期徒刑。
基隆地檢署原起訴郭強盜殺人與侵害屍體罪2罪,但法院認為郭觸犯的是強制性交未遂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
練女在這間小吃店認識郭金運,也因此殞命。(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