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涉賄 中檢提當選無效訴訟

國民黨瑪家鄉黨部主任王榮儀(右前一)、三地門鄉黨部主任馬昭明(左後一)涉嫌為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簡東明(左前一)賄選。(翻攝自臉書)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國民黨籍的山地原住民立委當選人簡東明,被台中等地檢署查出涉入賄選案,調查顯示簡東明之妻與樁腳,以每票300元代價賄選,包括4名樁腳、國民黨屏東縣三地門鄉黨部主任馬昭明與瑪家鄉黨部主任王榮儀都被羈押,台中地檢署今天中午依據選罷法,進一步對簡東明提起民事當選無效的訴訟,交由台中地院審理。
台中地檢署指出,中選會於今年元月22曰公告立委當選人,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則規定,公告當選人後30曰內,必須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檢方在上述時間限制下,今天對簡東明提起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進一步表示,簡東明涉嫌賄選案,目前由中檢、屏檢、東檢各自偵辦中,民事當選無效訴訟,經各方協調後,決定由屏檢、東檢併案給中檢,由中檢向台中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洪家原說,中檢查出簡東明的4名樁腳,全女、梁女、王女與呂女,涉嫌以發放「返鄉交通費」之名賄選,每人發300元,共發給50人,且樁腳的賄選款項,來自於簡東明的戴姓妻子,另外,屏檢也查出,簡東明陣營,以發放「工作費」之名賄選,每位選民1000元至2000元不等,接受賄選約20人,已羈押國民黨屏東縣三地門鄉黨部主任馬昭明、瑪家鄉黨部主任王榮儀獲准,東檢也針對簡東明的樁腳,以發放「工作費」為名的賄選案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