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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優異殺人免死? 他揭穿台灣法官的想法

名嘴黃創夏痛批曾智忠被改判無期徒刑。〔圖擷取自黃創夏臉書〕

名嘴黃創夏痛批曾智忠被改判無期徒刑。〔圖擷取自黃創夏臉書〕

2016/02/16 12: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弒母案昨天(15日)更一審,動手以鐵絲絞殺蔡母的曾智忠,原本一、二審都被判處死刑,沒想到卻被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為,以他在中正理工學院第三名畢業之成績,以及從事軍職期間記功、嘉獎10次的紀錄,並非無教化之可能,因而改判他無期徒刑。對此,名嘴黃創夏16日在臉書發文砲轟。

黃創夏今天在臉書痛批,「成績好免死?恐龍判決再創奇蹟!」他諷刺的寫道,「台大免死、清大無罪、交大免罰、成大減刑⋯⋯依此類推?恨啊,我年過半百,半生戒慎恐懼,不敢犯錯惹上官司,原來是我多慮了!太浪費了,原來『求學成績優異』就是免死金牌,看到法官如此判決,我真是痛恨我自己,坐擁寶山卻是浪費不用…從來不知,成績單就是『免死鐵券』,那麼幹點壞事又何妨?天下奇蹟,莫此為甚!」

黃創夏指出,「說穿了,法官就是顢頇地認為『刑不上大夫』的迂腐,也是替自己和法界打預防針,因為,能考到律師和法官的,當然也是『求學成績優異』!幹!後現代的台灣,司法殿堂裡盡是『前現代』的腦袋」。

蔡京京(34歲,羈押中)2010年與曾男(53歲,羈押中)在紐西蘭交往,回台後靠蔡母(55歲)接濟2人生活花費,後因2人向蔡母索討100萬元被拒,蔡母並責備曾男遊手好閒,要求女兒跟曾男分手,引發曾男殺機,2013年5月1日與蔡女涉聯手以鐵絲纏頸絞殺蔡母,用童軍繩綑綁遺體裝進垃圾袋,租車從台北載到花蓮縣豐濱鄉海邊棄屍。

曾智忠到案矢口否認犯罪,同時製造各種蔡女父親為殺人棄屍真兇及承辦人員貪索賄的不實證據,毫無悔意,至今未與被害家屬和解。曾男每次出庭態度桀傲不馴,常拿著六法全書要幫法官、檢察官上課,同時不斷要求撤換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態度不佳,2014年在看守所內與蔡女登記結婚,也教導蔡女以罹患精神疾病要求停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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