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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警察電腦繪圖起口角 挨告妨害名譽不起訴

2016/01/30 12:5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7歲李姓男子去年4月駕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不慎與對向來車發生擦撞,陳姓警員獲報到場處理,而後以電腦繪圖還原車禍情況,但李男卻質疑陳員所繪不夠精準,雙方爆發口角,李男脫口而出:「我從來沒看過一個警員處理交通事故這麼不專業!」陳員認為受辱,控告李男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李男「就事論事」,而非針對陳員謾罵,將李男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李男去年4月某夜,駕車行經中和區興南路與和平街口,因該路口匯流多處車潮,李男不慎與對向來車發生擦撞,報警處理。

中和第一交通分隊獲報,派遣陳員等人到場處理,勘查並丈量現場車禍狀況,並將肇事兩造帶回分隊偵詢,而後陳員以電腦繪製現場圖,李男仔細端詳該圖,另觀看案發當時的路口監視器,認為陳員所繪「不甚理想」,未能具體反映車禍狀況,向陳員反映,雙方各自堅持己見,竟爆發口角衝突。

李男一怒之下,憤而對陳員說:「我從來沒看過一個警員處理交通事故這麼不專業!」陳員認為名譽受辱,至北檢按鈴控告李男涉嫌妨害名譽。

檢察官傳喚李男出庭,他喊冤表示,他只是認為陳員所繪現場圖,似乎不太符合當時狀況,他「就事論事」,並未針對陳員個人謾罵;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員身為公務人員,民眾對於其職掌、處理業務有所疑慮,提出合理質疑本屬正常,且李男確實未謾罵陳員,今調查偵結,將李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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