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後大丈夫搶鄰桌1杯啤酒 判罰金18萬
2016/01/27 00:0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林姓男子在飲食店喝醉發酒瘋,竟拿起隔壁桌的酒一飲而盡,對方出言制止無效,氣得報警偵辦,林男萬萬沒想到醉後搶人家1杯酒竟被依搶奪罪起訴,新竹地院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這杯酒的代價可真高。
判決書指出,新竹市林姓男子(39歲)去年3月下午與朋友在新竹市內某飲食店飲酒,喝到醉醺醺時,看見隔壁桌李姓男子桌上有1杯金牌啤酒,趁對方不備之際,徒手搶過去一飲而盡。
李男發現陌生人搶酒,立即出言制止,但林男當作沒聽見,繼續喝他的啤酒。李男見狀要求老闆娘趕走林,已有醉意的林一時氣憤口出穢言,李及朋友一時氣憤,朝林揮拳,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雙方都掛彩。
事後李男告上警局,結果林男因搶奪罪遭檢方起訴。林男酒醒後坦承一切犯行,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已經構成普通搶奪罪,考量被害人李男願意無條件和解,因此判處最低刑度6個月,易科罰金共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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