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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聽到「眉飛色舞」就脫了 小吃店老闆被起訴

「眉飛色舞」一播,小姐就開始脫衣。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葉永騫翻攝)

「眉飛色舞」一播,小姐就開始脫衣。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葉永騫翻攝)

2016/01/22 12:20

〔記者吳昇儒、林嘉東/基隆報導〕小吃店負責人林宜發在基隆七堵區開業,找來越南籍的女子負責脫衣陪酒、秀舞,店內的小姐一聽到歌曲「眉飛色舞」就開始褪去衣物露出胸部及下體讓客人觀賞,賺取小費。警方獲報後,去年6月派男警進內埋伏,果然「眉飛色舞」一播,小姐就開始脫衣,警員立刻表明身分將負責人帶回偵辦。基隆地檢署今依妨害風化罪將林男起訴。

林男偵訊時向檢察官表示,自己是小吃店的負責人,找小姐來陪客人喝酒,有規定不准她們脫衣,否認有妨害風化犯行。

脫衣被逮的何姓女子則向檢方供稱,自己受雇於林男,也有在小吃店脫衣陪酒,一聽到快的舞曲或是音樂,就會開始扭動身體,裸露身體給客人觀賞。

檢察官認為,林男涉犯意圖營利容留女子為猥褻行為罪嫌,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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