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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高檔相機、鏡頭典當百萬 男被起訴

陳男向攝影店,租借市價逾190萬元的單眼相機機身及鏡頭,占為己有或拿去當鋪典當。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陳男向攝影店,租借市價逾190萬元的單眼相機機身及鏡頭,占為己有或拿去當鋪典當。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6/01/08 13:0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25歲陳姓男子,自去年10月起,陸續向文山、中正等區的攝影店,租借市價逾190萬元的Canon、Sony、Nikon等廠牌的單眼相機機身及鏡頭,總計共26項,隨後將上開物品占為己有,或拿去當鋪典當,或賣給其他攝影同好,不法所得約104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侵占、詐欺罪嫌將陳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去年10月13日至11月14日期間,陳男拿著已掛失的身分證,至文山區試院路的某影像公司,以機身每日900至3500元,鏡頭400至800元不等的租金,租借Canon 5D Mark III、SONY A7sII等各式機身、鏡頭共15項,總價約114萬元,而後將之典當或賣給其他攝影同好,不法獲利約80萬元。

同年11月,陳男再度前往中正區開封街某攝影公司,以每日2600元至4800不等的日租金,租借Canon 5D3單眼相機、鏡頭,及SonyFs攝影機及相關配件共11項,總價約77萬元,而後同樣將物品拿去當鋪變現,獲得24萬元現金。

相機店因陳男所借物品租約屆滿,向其催討,但陳男始終未歸還,店家只好報警逮捕陳男送辦;檢察官勘驗相機店提出的租借條,及陳男典當物品的相關單據,認定他確涉侵占、詐欺罪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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