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獸父性侵 女兒出現自殘行為
新竹縣陳姓男子在女兒小六升國中的暑假,將女兒載往桃園的汽車旅館性侵,事後女兒出現自殘行為,全案由新竹地檢署依姦淫幼女罪嫌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李惠洲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在女兒小六升國中的暑假,將女兒載往桃園的汽車旅館性侵,事後女兒出現自殘行為,全案由新竹地檢署依姦淫幼女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陳男明知女兒當時才小六年僅12歲,竟利用親屬關係與照護權勢,在102年7月女兒剛從小學畢業的暑假期間,在桃園縣楊梅市某汽車旅館,性侵女兒得逞。去年2月18日,陳男在新竹縣住處廁所,要求女兒為他口交。
事後女兒就讀國中時,學校輔導老師進行諮商,於諮商過程中,女兒談到遭父親性侵害,甚至出現自殘行為。經學校老師察覺有異而報警處理。
陳男到案後,對獸行均坦承不諱。全案依姦淫幼女罪嫌提起公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