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報字體大小不一 候選人提國賠
2016/01/05 12: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03年里長選舉,台中市選委會印製南屯區惠中里長選舉公報,出現候選人字體大小不一事件,參選人歐陽和今提告請求國賠,歐陽和說選舉首重「公平」,字體大小影響閱讀方便及意願,選委會當時還派人與他協調,說要重印,事後黃牛,選後歐陽和落選,今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調解,請求120萬元賠償,創下台灣選舉史上首例。
歐陽和說,103年惠中里長選舉,中市選舉委員會犯下錯誤,竟然出現選舉公報上,候選人資料及政見字體大小不一,一號曾善的字體大,二號歐陽和字體較小,喪失選務工作「公平性」。
他說,當時選委會派時任台中市選委會副總幹事扶克華、時任南屯區選務中心主任楊朝富等數位選務官員,帶著茶葉登門道歉,雙方簽下協議,重新印製發放選舉公報,且附上說明通知(說明重印理由),當場還提到選委會登四報道歉(可提供錄音檔),雙方代表還簽名為證,可是事後完全沒有執行,公務機關可以這樣黃牛嗎?
據悉,選務人員幫時還帶茶葉來道歉(拒收),並親口坦承選務工作有疏失,雙方才會簽下補救措施,可是事後卻黃牛沒有重印,事後惠中里長選舉結果,歐陽和落選,難以信服。
因檢舉公報印製而被聲請國賠這算首例,歐陽和表他先聲請調解,並在里內發動里民連署,希望不要影響到大選的選務工作。(13︰55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