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急踩剎車 判賠84萬元
沈姓女子去年1月在台北市搭乘紅32路公車,許姓司機因前方貨車煞車,也跟著重踩剎車,導致沈女向前摔倒,造成左側鎖骨骨折、胸壁挫傷,沈女事後對經營該路線的首都客運求償140萬多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許姓司機有駕駛過失,判賠84萬多元。(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沈姓女子去年1月在台北市搭乘紅32路公車,許姓司機因前方貨車煞車,也跟著重踩剎車,導致沈女向前摔倒,造成左側鎖骨骨折、胸壁挫傷,沈女事後對經營該路線的首都客運求償140萬多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許姓司機有駕駛過失,判賠84萬多元。
沈女提告指出,當時她站在公車內,司機突然踩車,整個人往前飛出去,撞到擋風玻璃下方,送醫後發現左側鎖骨骨折、胸壁挫傷,兩度手術,無法正常工作,公司因而將她調職降薪,原本主任秘書的職位每月可領6萬6000元,後來被派去當key in人員,只能領3萬3000元。
沈女表示,手術後她鎖骨留下約10公分的明顯疤痕,問遍醫院發現無法復原到原本的樣子,日後無法穿低領或短袖衣物,讓她感到遺憾,求償140萬多元。首都客運開庭時不否認司機有過失,但強調在選任、監督方面沒有問題,且第一時間已致贈慰問金6000元。
法官函調沈女公司的人事資料,發現沈女受傷後無法提重物,需要其他同仁協助,才調職為key in人員,顯見受傷確實造成工作上的影響,加總醫療復健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判賠84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