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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假冒記者 詐159台電視遭起訴

林男假冒電視台記者,熟識議員辦公室主任,向業者佯稱,手上有議員配合款,欲購買電視送給學校,但事後卻拒不付款,業者始知受騙,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取財罪嫌將他起訴。(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林男假冒電視台記者,熟識議員辦公室主任,向業者佯稱,手上有議員配合款,欲購買電視送給學校,但事後卻拒不付款,業者始知受騙,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取財罪嫌將他起訴。(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2015/12/15 20:3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4歲的男子林昱辰,住在新北市永和區豪宅,假冒電視台記者,熟識議員辦公室主任,向業者佯稱,手上有議員配合款,欲購買電視送給學校,前年12月至今年2月,陸續向業者訂了159台、價值286萬2千元的42吋液晶電視,業者信任未要求訂金,但事後林男卻拒不付款,業者始知受騙,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取財罪嫌將他起訴。

據悉,林男是板橋地主之子,家境富裕,18歲開始四處行騙,有網路電視台記者證,也對外佯稱是壹電視記者,前年10月,他以「社區設備委員」名義,社區要舉辦耶誕晚會,向張姓業者訂購摸彩小家電,前年12月又誆騙,與新北市議員陳鴻源的辦公室葉姓主任很熟,有議員配合款供使用,欲買電視機送學校,又加碼向張姓業者訂了159台液晶電視,孰料,業者交貨後,林男一開始以議員尚未撥款為由推拖,不付貨款,業者才發現被騙,怒而提告。

庭訊時,林男供稱,他是記者,人面廣,自己因不查信任他人被騙,也是受害者,強調電視都捐出去了,未私留,但卻交代不清到底捐給那些單位。案件偵結前,林男委任律師突然遞狀解除委任,抱怨找不到林男,對方連律師費也想騙,承接此案讓他血本無歸。

檢方認為,林男佯稱有議員配合款部分,涉及使用詐術,將他起訴;以「社區設備委員」名義訂購家電,非屬雙方買賣契約的重要事項,不符詐欺構成要件,屬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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