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國賠案 329受害居民獲賠逾1.6億
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受害居民自救會成員與發掘此案的學者黃煥彰(前右三)對獲判部分賠償勝訴,高呼總統道歉、徹底整治。(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纏訟長達7年的台南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賠訴訟案,今下午台南地方法院宣判接手的中石化公司、經濟部應連帶賠償1億6817萬元給329位受害居民。
據了解,329位受害居民求償金額是3億4446萬元,判賠金額約近半數。中石化污染自救會長林吉進說,能獲部分勝訴,感到欣慰,是否上訴?要等到收受判決書後與受害居民、律師團研議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當年發掘此案的中華醫事科大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表示,此判決代表還了土地正義,該案的經濟部、省府與中油相關單位是真正污染行為人,南院判決證明政府有明顯疏失,馬總統應該道歉、政府要徹底整治該地。
台鹼安順廠是目前中石化公司台南廠的前身,日治時代以來數十年造成當地嚴重戴奧辛及汞污染,對居民健康造成威脅,後來挖出1萬7000立方公尺受污染土方。此案是中華醫事科大副教授黃煥彰在89年意外發掘踢爆,受害居民展開長期抗爭。
南市安南區地方329位受害居民於97年間委請台南律師公會與法扶基金會組成律師團對經濟部、中石化公司提告求償3億44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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