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奧辛污染國賠案 中石化、經部判賠逾1.6億元
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受害居民自救會成員與發掘此案的學者黃煥彰(前右三)對獲判部分賠償勝訴,高呼總統道歉、徹底整治。(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纏訟長達7年的台南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國賠訴訟案,今下午5點台南地院宣判接手的中石化公司、經濟部應連帶賠償1億6817萬元給329位受害居民。
台鹼安順廠是目前中石化公司台南廠的前身,日治時代以來數十年造成當地嚴重戴奧辛及汞污染,對居民健康造成威脅,後來挖出1萬7000立方公尺受污染土方,此案被中華醫事科大副教授黃煥彰發掘踢爆,地方329位受害居民於97年間委請台南律師公會組律師團對經濟部、中石化公司提告求償3億44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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