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無罪 法官:檢方無法舉證頂新油是劣油

法官認為,檢察官在作出起訴處分後,沒有證明出自於頂新的食用油為人體不宜食用,故作出無罪判決。(記者顏宏駿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檢察官先前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將求處30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檢察官在作出起訴處分後,沒有證明出自於頂新的食用油為人體不宜食用,故作出無罪判決。
法官表示,雖然檢察官提到供應頂新製作油品的越南大幸福公司,是以人體不可食用的飼料油輸出給頂新,但不論是食用或飼料用之的動物油脂,其原料來源都是來自沒有健康疑慮的活豬,「若該原油經過精煉程序後的油品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規定,即可提供人類食用而作為食用油」。
法官亦指出,檢察官並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能夠推論可能有未經檢疫流程就流入市面的不健康活豬,所以難以認定頂新被告有這些部分的犯罪行為,因此,法官秉持「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將被告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