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鏡無法重圓 老翁怒殺前妻輕判7年
2015/11/27 12:3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72歲老翁李茂森,去年12月想與前妻邱芷嫻破鏡重圓被拒,他懷疑前妻另結新歡,氣憤下拿椅子打死前妻,施暴時前妻呼救,鄰居雖報警,卻已晚了一步,員警馳抵時,他喃喃自語並向警方自首,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並具體求刑8年,台中地院卻認為李男自首且有悔意,檢方求刑尚嫌過重,依殺人罪判處徒刑7年,可以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李茂森於3年前與邱芷嫻離婚,邱女搬家租小套房獨居,但李男仍不斷找前妻想復合被拒,懷疑前妻另有新歡,去年12月4日李男再度找前妻,被大樓警衛攔阻,趁警衛下班時,尾隨住戶進入邱女住處。
李男向前妻說,只要說幾句話就走,前妻讓他進門,李男寫一封「遺書」要給前妻看,2人遂起爭執,李男隨手持水果刀宣稱要切腹自殺,之後又企圖持刀刺前妻,前妻大聲呼救「救救我,有人來救我,他要殺我,要殺我」。
鄰居聽到呼救聲音報警,李男卻把門關起來,持木質椅子毆打前妻,將她活活打死,員警抵達時,見李男坐在地上喃喃自語,之後向警方自首說「人是我殺的」。
殺人罪的法定刑期為死刑、無期徒刑與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台中地檢署起訴並求刑8年,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李男與前妻的兒子,已經原諒李男,且李男自首有悔悟之心,判處8年仍嫌過重,依殺人罪判處7年徒刑,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