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名人葉兩傳侵占27顆鑽石 高院酌減判4年2月
「廣告鬼才」葉兩傳被控侵占27顆鑽石,高院酌減判4年2月。(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被譽為「廣告鬼才」的葉兩傳,被控和名媛女友賴郁芬侵吞比利時珠寶商27顆總價新台幣1.2億元鑽石,並典當質借近8千萬元,其中最大1顆是15克拉裸鑽,一審7個業務侵占罪,判葉、賴各4年10月,葉另違反公司法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高等法院今酌減刑期,依7個業務侵占罪,各判葉、賴3年徒刑,若判刑確定2人均必須入獄,葉另被判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賴女則判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仍可上訴。
葉兩傳和女友賴郁芬上午未到庭聆判,因未能連繫上他們,無法得知他們對判決看法,法院審理時,葉與賴女都辯稱未侵吞鑽石,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
61歲的葉兩傳是廣告界名人,曾捧紅廣告人物「開喜婆婆」,近年並代理不少知名美髮產品、餐飲及甜點,3年前和賴郁芬開設和法實業公司,並代理法國頂級珠寶品牌Korloff。
判決指出,比利時K&L珠寶公司隔海指控,前年透過Korloff公司介紹與葉、賴合作,提供77顆鑽石來台展售,雙方約定出借的鑽石僅供在晶華酒店短期展示,不得出售,且展覽結束須歸還。
但葉與女友賴郁芬卻涉嫌侵吞其中27顆市價共1.2億元的鑽石,分7次典當、質押8千萬,各觸犯7次業務侵占罪。
圖為葉兩傳女友賴郁芬。(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