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瓦任內收賄240萬 藍高市議員劉馨正貪污起訴
圖為前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劉馨正(左)被新竹縣調站移送新竹地檢署複訊。(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劉馨正被控在擔任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期間,連續在高鐵車站、車廂收取廠商現金行賄,總金額達240萬元,被新竹地檢署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而新竹瓦斯公司維修部經理、維修部組長與4名技術士,還有水公司2名第三區管理處人員,1名新竹市政府養護工程科約僱人員都因涉嫌收賄或接受廠商喝花酒甚至性招待,同因貪污罪嫌被訴。
起訴書指出,劉馨正(61歲)原任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郭男因承標用戶瓦斯裝置、新裝、改裝工程等標案,曾於101年10月在高鐵新竹站男廁內,交付劉馨正30萬元現金,請劉協助趕辦承包之工程進度。102年5月郭男又在高鐵新竹站交付劉馨正50萬元現金,請劉協助取得採購案件。
102年9月間,郭因投標工程與劉馨正一同搭高鐵北上,車廂上交付20萬元現金給劉,隔月又在高鐵車廂內交付10萬元現金給劉。102年11月再給10萬元。
事後郭投標4件標案,乃於103年1月搭高鐵南下至高鐵左營站與劉馨正碰面洽談,並交付100萬元現金。103年5月再給20萬元。
郭為求工程順利通過審核及迅速撥付款項,於92年2月交付李姓維修組長20萬元,103年9月以當年度承作搶救及新裝工程當時所領得工程款一定比例計算行賄金額,在十八尖山供氣站辦公室外交付50萬元給李。事後李以心臟病開刀為由,向郭索賄,今年1月郭交付賄款87萬元。
由於郭男所承作工程及款項撥付等事宜,皆須經吳姓維修部經理審核,郭男於103年3月、9月,在吳男住處分別交付20萬元、45萬元。
范姓技士102年擔任竹北地區瓦斯管緊急搶修工程維修部承辦人,主動向郭男索取賄款、禮品及要求招待其至有女陪侍酒店消費,郭為求工程順利通過驗收、迅速取得工程款,乃一一行賄,總計范男收受賄款與酒店消費等不正利益金額為80萬餘元。
謝姓技士102年起接受陳姓廠商餐宴、有女陪侍酒店招待,總計接受不正利益金額為15萬餘元。
竹市府負責核發路權證明的余姓約僱人員,因郭男承包零星緊急搶修工程標案,須申請核發路權證明,為加速核發進度,分別於103年10月起在余家附近以現金共10萬元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