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雙屍命案 前夫揚言報復改判死刑
2015/10/22 14:1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殺妻擄女雙屍命案,兇嫌李姓前夫被地院依殺人罪,分處無期徒刑和15年徒刑,二審審理期間,李嫌當庭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不死不休,合議庭認為他不知悔改,已無教化必要,改判極刑和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3年前涉嫌違反保護令,南下高雄市大寮強行帶走2名女兒欲同歸於盡,所幸被警方及時找到,後來李被判處11月徒刑確定,服刑期間李妻曾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獲准確定,更引發他不滿。
前年7月間,李出獄為報復前妻,於去年4月16日上午,在高雄市一家幼兒園門口,涉嫌持刀刺死帶2名女兒上學的前妻,並強行擄走其中6歲的長女,載往新竹縣尖石鄉,途中讓她服用安眠藥後,欲在車內燒炭共赴黃泉,隔天凌晨被人發現送醫,女兒已回天乏術。
李男出庭供稱,對小孩的死很傷心,甚至燒炭前還在2人手上各綁紅線,打算來世再做父女。
高雄地院認為李男不是計畫性蓄意殺害前妻,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另涉及殺害女兒部分,惡行重大,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上訴,但李則放棄上訴。
高雄高院分院審理期間,李嫌當庭表示:「與前妻家的恩怨,已經到了不死不休,如果假釋出獄後,還要對他們報復」,合議庭法官認為他並無痛改前非之心,監獄教化已難收矯正的效果,將殺前妻和女兒分別改判無期徒刑和死刑,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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